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令,关于取保候审的撤消流程有明确规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需正式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请求撤销该项决定;
其次,司法机关会指派专业办案人员对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第三步,由案件承办人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最后,经过办案单位的认真审查与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临时性的非拘禁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需要逮捕但存在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罪行相对轻微的被告人等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