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情况下需要由原来设定该措施的执法机构,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来执行。在刑事案件得到侦查终结或者诉讼程序完成之后,如果相关部门认定不再需要维持取保候审的措施,便会依据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解除了结。一旦实施了解除措施,就必须要尽快地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同时也需要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