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殊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得以适当延长,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工作所需时间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期限即将届满之际,若仍需继续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则应在期限届满之前依法办理续保手续。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可以得到相应延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保证金应当退还。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超过一次。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