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贿赂犯罪行为中所获得的非法所得赃款事项,通常需要予以依法上缴国库处理。一旦涉案贪污、受贿人员被逮捕并确认其违法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将依法对其所获得的赃款进行追缴,对于任何私自隐匿或转移赃款的行为,均需依法追究责任。尽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的犯罪金额都会予以认定,然而实际上,当这笔款项送至受贿人手中时,行贿人处便不再拥有此项财产;而当这笔款项被退还给行贿人时,受贿人处亦不再实际持有。
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行贿人进行赃款追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