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其核心内涵在于,它允许被指控犯罪的人员在向相关部门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保证人之后,在不影响案件侦查工作以及检察院起诉环节与法院审判程序的基础上,暂时摆脱监禁状态,恢复自由之身。
然而,要成功取得这一权利,通常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所涉罪行必须是非暴力性质;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期;
再次,当事人在案发前,没有明显的逃逸倾向;
最后,当事人不会对案件中的关键证据进行破坏,也不会对司法公正造成任何阻碍。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向负责案件侦办的相关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