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广西地区针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准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裁定。
根据该条款,职务侵占罪是指向具备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身份的人员,在其职务权力范围内,运用非法手段将本应归属单位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对于一般的情节轻微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而对于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附加没收个人财产的惩罚。具体的量刑结果将会根据侵占财物的数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