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涉及的是未经法律许可、以不当方式非法吸纳公共储蓄资金或是采取变通手法进行公众储蓄资金的吸收活动,从而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干扰和破坏的行为。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未经批准擅自筹集资金,同时向社会承诺支付本金利息或给予回报,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被认定为犯下该罪行。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同时也涵盖了诸如网络金融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