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人,如果其行为没有达到对他人造成轻微伤及以上程度的,将会被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行政处罚手段;但若行为人的不当行为已经达到对他人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情况下,那么他将面临刑事拘留,这是一项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在经过审慎审判之后,该行为人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有意伤害他人身体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此类行为,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