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成功获得取保候审之后,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担忧被定罪犯刑的。在此期间,取保候审仅仅是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手段,以保证被指控人能够出席法庭听证并接受审判,而并非对其进行实质性的刑罚惩戒。正式效果如何则关乎于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届满后由法院做出的裁决。具体结果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量刑;
其次,假设经过法院审查,确证实施害人并没有实施违法行为,那么他们自然也就不会面临刑罚处罚;
最后,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被告人能够成功获得取保候审,最后被判刑时通常都会被判处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