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猥亵罪,顾名思义,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制猥亵他人而达成犯罪目的。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定罪判刑,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首先,物证,即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
其次,书证,即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材料;
再次,证人证言,即目击者或知情人所提供的关于案件事实的证词;
此外,被害人陈述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也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然而,如果仅有被告人的供述,而缺乏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据支持,那么就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但是,若无被告人的供述,只要其他证据确凿且充分,同样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至于盗窃罪的量刑问题,亦称为刑罚裁量,它是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确认了盗窃罪的成立之后,进一步判断犯罪分子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制裁,具体应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刑期长短的确定与裁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