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饮酒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2)未取得驾驶证情形下驾驶机动车;
(3)明知车辆安全装置或安全机件存在故障仍继续驾驶;
(4)明知所驾车辆未依法领取牌照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仍然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车辆;以及为逃避法律制裁而逃离事故现场等。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3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