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若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借其工作职务上所具有之便利条件,对他人实施了索求财物的行为,或是违背法律法规,私自接受并占有他人所给予的财物,进而利用这些酒精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均将被认定为构成犯罪行为——即受贿罪。对于那些在日常经济交流活动中,国家公职人员若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收取各种形式名目的回扣和手续费,且将这些收入据为己有的,同样将视为属于受贿行为,并依法予以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