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的审理过程中,若符合相关法定条件,便可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常可以被允许取得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拘役、管制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方式;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其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