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嫌犯盗窃罪之人若已对受害者进行了经济补偿,仍需看法院基于案情而做出的最终判决以决定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罚款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需缴纳罚金,必须按照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期限履行。若经济状况不佳,无力支付罚金,法院将进行调查,查看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若当前的确无法支付,可申请暂缓缴纳。
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法院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均有权随时追缴罚金。罚金应在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批次地缴纳完毕。如到期未缴纳,则由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况,法院有权在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时,随时予以追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缴纳困难,经过法院裁定,可以适当延期缴纳、适度减轻或免除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