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盗窃罪行的刑罚拘留期限,主要受到与侦查截获期有关的因素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检机关在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其进行侦查活动的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可超出两个月之久;
然而对于某些错综复杂的案件,其羁押期限可以依法进行适当延长,但最长期限一般不会超过七个月。
至于刑罚拘留的最短期限,通常发生于拘留后立即发现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有可能无法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此时可以在三天之内予以释放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