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取保候审程序中收到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涉嫌犯罪之嫌犯及其近亲家属、代理律师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提交疑虑。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违反相关规定,待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应得的保证金返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