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抢劫罪并非典型的继续犯类型。抢劫罪通常被视为一种瞬时或者短暂的行为过程,其犯罪的达成和终止往往出现在犯罪者获取目标物品或者给受害者造成伤害的那一刻,并不具备持续性特征。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抢劫罪的违法行为与违法后果均表现为即时性的特点,而并非持久性的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