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并无必然联系。取保候审与法庭公开宣判之间并无直接的连带关系,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约束被告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其目的在于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宣判则可能在法庭现场即时宣布,亦或是在庭审结束之后选择合适的日期进行宣告。若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符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3.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