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未对被判定有罪之人执行实体刑法之后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限做出明确界定。
然而,取保候审措施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对于已经被判决认定犯有实体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他们将步入执行程序,在此期间,取保候审措施已不再适用。若由于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其必须暂时离开羁押场所,则可能会考虑采用监外执行方式,但这与取保候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