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相关涉案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离境,经过认真核实确认此为真实事件的话,那么先前已经交付的保证金便存在着被全额或者部分没收的可能性。除此之外,执法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法行为人出具悔过声明,并且需要再次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法律程序能够得以顺利地推进下去。如果情况较为恶劣,可能会面临到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甚至有可能会被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