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下,对于主犯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答案并非固定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情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所谓的“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应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甚至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期的罪犯嫌疑人群体,以及对于已经被判定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后,不至于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罪犯嫌疑人群体。若主犯能够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且经由法院或公安机关评估认定,该主犯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故意逃避侦查或审判工作,亦不会对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任何阻碍影响,那么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