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代刑法体系中,危险驾驶罪并未被归类为典型意义上的暴力犯罪。此种犯罪类型的核心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到在道路交通环境中的不当驾驶行为,诸如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及其他类似行为,它们无疑会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潜在威胁,然而,这些行为本身却并不一定涵盖直接的人身暴力因素。反观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暴力犯罪则通常特指那些旨在故意伤人、实施抢劫或绑架等涉及直接人身侵犯形式的恶性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