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年龄在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罪犯,因故意实施的人身伤害行为而被追诉时,应对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或减轻惩罚。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将根据受害者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其是否有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定。一般而言,若情节轻微,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但无论如何,其刑期都不应超过成年罪犯的最高刑期。
此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亦会充分考虑到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原则,以期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