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时所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申请书的准备,这部分内容需明确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和目的;
其次,要向相关机构提供拘留或逮捕通知书以供核实依据;
第三,若是由家属提出的申请,则必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同样,律师作为代理人申请取保候审时,也需提交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如果选择保证人作为担保依靠,那么还需提供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
最后,若嫌疑人本身患有疾病,则需提交医院开具的权威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