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是指,通过提供技术、控制设备或其他支持手段,帮助他人在互联网上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的处罚,同时也有可能会被并处罚款。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获利金额并非判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唯一依据,还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通常来说,如果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明显超出了正常范围,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但是,关于具体的数额界限,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而是交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