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严密的刑事司法手段,经过被告人交付保证金或找寻担保人等方式,能够令被告人在不影响到侦查、检察及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之下,暂时脱离其被拘禁之境地。
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第六十七条款有详细阐述:倘若犯罪嫌疑分子被判定可能会遭受管束、拘留抑或是独立实施附加刑罚,但是如若他们存在严重的身体状况无法自理、正处在孕期或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亦或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同时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