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乃是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及刑事被告人施加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由特定人员担任保证人,提供担保责任。该类保障方式又被称为“人保”。
2、以保证金作为抵押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会无故逃避或者干扰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同时承诺能够随时应讯,随传随到。此外,还有一种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