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制度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具有强制性质的手段。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判决,同时他们并不会试图逃避法律追究或者审判程序,而且基于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考虑,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风险时,司法机构有权批准他们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之后,在外面等待审判结果的宣布。这种做法有助于降低监狱关押人数,从而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