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通缉处置。取保候审乃是国家法律设定的一种严密的刑事强制措施,系指在严酷的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执法机构对于未经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随时听候传唤,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