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尚未达到量刑标准的案例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涉案金额未能达到法定起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此类职务侵占犯罪的起始金额一般的定标准则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其次,虽然确实对他人财产有所侵吞,但从行为本身来看,情节较为轻微且所产生的危害性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之相关规定,不可将此一行为视为犯罪。在以上两种情形下,涉事人员均无需承担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