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伪造财务数据的内容,举凡涉及金额超过一万元者,皆将面临刑事指控。该行为往往被视为逃税罪的表现形式之一。比如以个人名义伪造金融凭证进行诈骗活动,一旦涉案金额达到或超过一万元,以及单位实施金融凭证诈骗活动,且金额超出十万元时,均可能构成犯罪。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公开通告,可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其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可处以三千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款;
再次,若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则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罚;
最后,对于其中的会计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