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盗窃罪案件,可以不予起诉:
1、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被视为犯罪行为的;
2、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而免除了刑罚的;
4、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控告被撤销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