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期限并不足以抵消刑期。这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预防性举措,与审判结果并无直接关联,也就无法充当刑期的替代品。更具体地说,取保候审的执行与否,与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并无必然联系。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是否构成刑事责任。若已达到刑事责任标准,则必须面临牢狱之灾;反之,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