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危险驾驶罪”,系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恶劣行为,例如追逐竞驶、醉酒驾车以及严重超速行驶等等。该罪行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一旦被判定为犯罪,涉案人员将有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拘役或罚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