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允许取保候审的期间,若公安机构经过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涉案人员确实犯有罪行,那么他们将会把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可能提起公诉;若是检察院经审核后认为案件确实可以提起公诉并作出起诉决定,那么在法院判决被告人需服实刑时,该名涉案人员将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入狱服刑;
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查清犯罪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涉案人员构成犯罪,那么他就无需在这段时间内坐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