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山东省执行的对于盗窃罪的法律责任界定以参照全国统一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准则。
根据该法条规定,若盗窃金额达到一定水平(通常为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或存在反复进行的盗窃行为、入室行窃、持械行窃或扒窃等特定情形,均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在具体量刑时,将结合犯罪情节、涉案金额以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地区可能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数额标准,但在山东省内,具体数额仍需参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