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盗窃行为被拘留者而言,该情况属于刑事拘留范畴。在公安部门依法对具有犯罪行为嫌疑的人员实施逮捕之后,倘若认为存在严重的紧急性问题,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类人员实施刑事拘留。此类措施构成了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嫌犯逃脱侦查或持续从事犯罪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部门有权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遇有特定的法定情形,可先行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