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被简称为帮忙罪),是一项有关在明知他人可能正利用网络工具实施犯罪行为时,仍向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和服务的法律罪名。具体说来,该罪行所涵盖的行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以及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服务性协助。在起诉此类犯罪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其次,行为人确实提供了上述技术支持或服务性协助;
再次,这些行为对于犯罪活动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例如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