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之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有拒绝返还或交付的抗拒性表现;
其次,此种抗拒性表现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产生。在具体实践中,此类行为表现可细化为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表示拒绝归还或交付;二是采取各种手段掩盖拒绝返还或交付的真相。因此,无论是否明示,只要有拒绝归还或交付的事实存在,都应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为是侵占行为的实施者,这是该罪名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