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临时开设赌场罪所应受的刑罚判定,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一般而言,此类行为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如果有人通过赌博机开设赌场,并且存在如下任一种或多种情况,那么将会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即使他是在事先知晓别人借用赌博机开办赌场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诸如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样也将被视为犯罪行为:
1.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10台的;
2.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2台,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的;
3.在中小学校周围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2台的;
4.违法所得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总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员总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为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在两年之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
8.因为赌博和开设赌场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之后,在五年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若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