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赌博行为具有多元的表现形式,而其中之一便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组织他人从事足球赛事的投注活动。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明确指出了“开设赌场罪”的法律概念:即任何个人或团伙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设立赌博场所、制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手段,有组织地吸引他人参与赌博的行为均可被视为犯罪。若有人或团体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他人进行足球赛事的投注活动,同时从中抽取佣金或者收取服务费用等额外收益,那么此类行为便极有可能触犯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入境发展组织成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