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到“在境外组织或经营博彩业”的刑事案件而言,其在法庭上的审理过程基本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开庭宣告,由法官宣布正式开庭,并对涉案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向在场的所有人介绍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其次,公诉方将宣读起诉书,详细阐述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行为以及被指控的具体罪名;接下来,被告人将有机会针对指控进行自我辩护或者直接承认自己的罪行;
然后进入举证与质证环节,控辩双方将各自展示相关证据,而对方则享有对这些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的权利;再往后,便是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将围绕着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交锋;
最后,被告人将获得最后陈述的机会,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法庭调查阶段结束,法庭辩论也告一段落时,法官会宣布暂时休庭,以便合议庭进行内部讨论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至二百零二条详细规定了法庭审理程序。例如,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