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江西省,对于侵占罪的判定和量刑,通常会遵循并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详细明确定义的相关规定进行裁决。
至于如何进一步明确量刑,则需要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大小以及其本人对罪行的悔悟程度等各项具体信息,通过严谨公正的司法程序,由当地的司法机构进行最终的判决和量刑。在这个过程中,刑法所定义的侵占罪类型,主要是指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将原本受托为其保管或持有的他人物品非法据为已有,且涉及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或是拒绝对原主归还已经被遗忘或掩埋的物品,且涉及金额同样达到法定标准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