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人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侵吞他人财物且拒绝交还给权利人,当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将被视为构成了侵占罪。
然而,此种情况亦可归纳于其他性质的犯罪范畴内。对于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条文,可以理解为,倘若行为人私自占有他人委托其保管的物品、遗失物或埋藏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即“数额较大”),那么便可认定为侵占罪。然而,关于“数额较大”这一概念,目前尚未有权威司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确界定,实践操作中通常以人民币二万元作为衡量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此类行为可能会被判定为其他类型的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