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后能主动投案,并对自身所涉及的罪行如实供述的,可视为自首行为。此类自首者,将得以获得法律的宽容对待,从轻或减轻相应刑事责任。尤其针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因此,自首不仅是一种悔过表现,更有助于争取到宽大处理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