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律师对于正在服刑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会见时间并无明确限制,只要能够获得侦查机关的许可即可。通常而言,律师预订会面可在48小时之内完成,并且在会面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
然而,实际的会面时长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而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都应该确保律师有足够的时间来展开有效的辩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