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当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若犯罪情节轻微且造成的危害较小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当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2.如因证据不足无法确定责任归属,亦须解除对被告取保候审的限制;
3.倘若确有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则应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依法实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