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案人员面临以危险驾驶罪名提起的指控时,若其坚决否认犯罪事实,法院将根据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规程进行严谨且公正的司法审讯。在这个过程中,法庭将会对各类证据,如警察所作的案件报告、目击者提供的口供及现场监控录像等等,进行详尽的分析与评估,以便判断被告是否真的涉及此项指控。面对此种情况,被告拥有充分的权利为自己辩护,并且可以选择雇佣律师协助其寻找证据证明自身清白,或是通过辩护策略尽可能地减轻可能面临的审判结果。倘若经由法庭审判判定被告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即便其本人对此予以否认,仍需依照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