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于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亦或是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的人,但若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