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警察局在处理诸如盗窃、抢劫等重大犯罪案件时,确实有可能越过行政区域界限,前往其他省份追捕罪犯。为此,在明确了犯罪嫌疑人活跃的地理区域,或者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所处的具体位置后,当地公安部门将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步骤,派遣专门的警务人员前往涉案地区开展抓捕行动。尽管在大部分情况下,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处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但是我国的公安机关具备多种多样的手段来应对这类挑战,比如发布通缉令等方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执行跨省抓捕任务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必须携带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工作证明,以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有合法性,同时还应及时与协作地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必要且充足的协助和支持。
此外,对于那些已经获得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果在执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话,我国的公安机关也有权考虑采取逮捕措施,以保证司法程序和公诉制度的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